海陆重工(0022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海陆重工海陆重工(SZ:002255)2026-03-27 20:04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的其他人员[2] 薪酬管理职责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4]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4][5]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非独立董事按岗位定薪,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高级管理人员按职务定薪[7] - 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7] -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放,中长期激励视情况实施[8] 薪酬调整与追回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公司盈利等[12] - 出现特定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扣减或追回薪酬[10] - 公司财务重述时,应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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