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1778708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11778708股,全部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的注销或转让时间有规定[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9] - 单独或合并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收购致高管离职,应支付额外遣散费用[31] 公司决策权限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8]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六种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9] - 公司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人数最多为董事会总人数的1/4 [79]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86]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4]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7]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20]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11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32]
万达电影(002739) - 公司章程(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