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30088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爱克股份爱克股份(SZ:300889)2026-03-27 20:06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东莞硅翔")股东购买东莞硅 翔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 公司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东莞硅翔 100.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证监会 最终予以注册等。就本次交易中尚待履行的报批事项,上市公司已进行了披露, 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东莞硅翔 100.00%股权,截至本 说明出具之日,除严若红、戴智特和东莞汇好所持有的部分股权存在质押情形外, 标的资产不存在转让受限的情形。严若红、戴智特和东莞汇好已就股权质押事项 出具了《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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