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30028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3月)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 理活动,形成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 总经理执行公司的有关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向审计委员会通报执 行情况。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 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