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30028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6年3月)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通过独立客观的监督 和评价活动,对企业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真实性、合法性和 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和咨询,对公司决策、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 富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和意见,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审计部,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部在公司董 事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在审计业务方面,直接接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支持审计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自觉接受 审计。审计部及审计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为公司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设专职审计人员,由专业审计人 员、法律人员以及技术管理人员构成。 第六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 通过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二)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