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3002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3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 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