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能源(600508) - 上海能源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9.97%,营收合计占比100%[9]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含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等[10]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1%且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0.5%(亏损情况)等[15]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16] 内部控制情况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各类内部控制缺陷[17] 审计与其他 - 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