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688030) -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石网科山石网科(SH:688030)2026-03-27 22: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235,808元[7] - 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35,167,454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 已发行股份数为180,235,80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Dongping Luo持股4,825,318股,持股比例3.5699%[12] - Timothy Xiangming Liu持股2,609,246股,持股比例1.9304%[12] - Rong Zhou持股2,055,228股,持股比例1.5205%[12] - Ning Mo持股2,627,118股,持股比例1.9436%[12] - Jian Tong持股3,705,369股,持股比例2.7413%[12] - 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964,397股,持股比例8.1117%[12] - 田涛持股13,403,662股,持股比例9.9163%[12] 股份相关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决议要求和注销或转让时间限制,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8][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情况除外[2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5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76]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8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0] - 公司年度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不对利润进行分配[10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0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0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03]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09]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1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22] - 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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