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600499) -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比例不低于50%[7] - 董事津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外部董事任职或薪酬决议次月发放[13] - 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14] 业绩激励 -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时可计提超额业绩激励基金[8] - A≤10亿元,计提比例8%;A>10亿元,计提比例10%[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业绩激励基金合计总额不超年度整体业绩激励基金50%[10] - 个人业绩激励基金上限为年度薪酬200%[10] - 个人业绩激励基金中不低于50%款项用于增持公司股票[10] 考核管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1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定部门拟订绩效考核方案[19] - 绩效考核按年度进行,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开展[19] - 绩效考核方案作为年度薪酬考核依据[20] - 经营环境变化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调整计划和目标[20] - 经营年度结束后,由工作组负责具体考核操作[21] 其他规定 -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追溯重述时应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16]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21] - 制度与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为准[21] - 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