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化(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沈阳化工沈阳化工(SZ:000698)2026-03-27 22:55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8][9]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相应内容[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业绩预告与异常处理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2]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涉嫌违法的提请立案调查[12] 信息披露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需披露文件,按深交所监管要求编制披露[8] 特殊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3]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ESG专项报告[14]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4]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落实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8]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0]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告知义务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20] - 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股份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0] - 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公司[20] 发行股票与关联交易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配合信息披露[21] - 关联人需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应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3]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义务人要向聘用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23]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按规定通知并说明原因[23] - 公司与外界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3] 披露程序与指定载体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有明确程序[26][27] - 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中国证券报》等,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27] 文件保管与保密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8][33] - 公司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有相应审核流程[30][31][3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34] - 公司应加强重大事项信息保密工作,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36] 人员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39]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禁止的行为[3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40] - 公司各部门未报告或报告不实造成信息披露问题,将追究责任人责任[40]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将追究其责任[40] 办法实施与解释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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