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300239)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 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重要声明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取消 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