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300239) - 公司章程(2026年3月)
东宝生物东宝生物(SZ:300239)2026-03-29 15: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93,602,983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098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93,602,983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包头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折股31,492,000股,占总股本76.85%[13] - 中国乐凯胶片公司折股4,697,000股,占总股本11.46%[13] - 中国科学院感光化学研究所以折股2,049,000股,占总股本5.00%[13]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的规定[2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等违规行为请求诉讼[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9] - 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3]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9]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27][128][129] 清算相关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3] - 公司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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