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天天成(02726)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瀚天天成瀚天天成(HK:02726)2026-03-27 06:10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四條 薪酬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 第五條 薪酬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者全體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瀚天天成電子科技(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執行董事,下同) 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 則》」)《瀚天天成電子科技(廈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等規定,制定本工作規則。 第二條 薪酬委員會是董事會按照股東會決議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 責制定、審查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負責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對董事會負責。 第三條 本規則所稱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長、董事,高級管理 人員是指董事會聘任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及《公司章 程》規定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六條 薪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召集人)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負 責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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