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视角(066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与产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召集人且占大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召集人或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送达全体委员[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工作安排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2] - 下设计薪酬及考核工作组,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协助[6] -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9] 薪酬决策流程 - 公司董事的薪酬政策、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报董事会批准[10] 其他规定 - 应公开职权范围,公司应提供充足资源供其履职[8] - 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等列席[14] - 可聘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4]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14] - 会议应记录,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4] - 公司应按香港联交所规定在年报内披露董事薪酬政策等[14] - 出席会议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5] - 工作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17] - 工作细则“以上”包含本数[18]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处理,冲突时以规定为准[18] - 工作细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