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三星医疗三星医疗(SH:601567)2026-03-30 16:0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 为了进一步明确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范。 3.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 股东可以以书面提案方式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 超过拟选任的董事人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以书面提案方式向股东会提出独立非执行董事 候选人。股东向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应当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或发出股东会补 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3.2. 该书面提案必须:(i) 包括候选人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规定而须披露 的联络资料和个人资料;及 (ii) 由候选人签署以表示其愿意接受委任和同意 公布其联络资料和个 ...

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