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三星医疗三星医疗(SH:601567)2026-03-30 16:00

交易规则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需填问询函通知董秘,未获确认不得买卖[5][6] - 董事和高管应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9]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持有总数作次年计算基数[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9] - 所持股份在8种情形下不得转让[10]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1]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票[11] - 董事在刊发财务业绩当天及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2] 申报要求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当日填申报表通知董秘,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5] - 董事和最高行政人员“首次申报”期限为有关事情发生后10个营业日,其他申报为3个营业日[17] 确认流程 - 董事长外董事买卖需书面通知并获确认,董事长买卖需在董事会会议通知并获确认,请求5个交易日内回复,获准有效期不超5个交易日[19] - 拟进行证券交易需提交问询函,董事会确认[27] - 董事会对问询函回复同意或不同意交易[29]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应确保相关方不违规买卖股份[14]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发现违规及时报告[15] - 持股5%以上股东等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公司收回并处分责任人[2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发行H股经证监会备案并在港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25] 交易后要求 - 交易后需提交股份变动情况申报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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