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603567)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珍宝岛珍宝岛(SH:603567)2026-03-30 18:18

薪酬制度 - 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4]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管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8] - 董事长、内部董事和高管薪酬实行年薪制,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17] - 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领固定津贴[18] - 年度绩效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 其他规定 - 董事及高管每届任期三年,实行聘任制[15] -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等因素优化调整薪酬标准[20] - 因财务造假应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绩效薪酬[21] - 离任按实际任期及履职情况发放薪酬或津贴[2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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