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603037) - 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
凯众股份凯众股份(SH:603037)2026-03-30 18:3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40%[2][7] - 公积金转增股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2] 分红规则 - 重大资金支出或年度经营微利可不现金分红[2] - 年度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3] 政策审议 - 利润分配政策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4] 股东回报规划 - 2026 - 2028年坚持现金分红为主,年现金分配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40%[7]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并适当修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8] - 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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