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12月7日获批发行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72,100,000元[8]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40,000万股,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39,672.45万股,占比99.18%[15] - 其他五家发起人分别认购65.5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1%[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972,100,000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72,100,000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47][48][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名[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5]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140]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50]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60][161] 特殊规定 - 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保证完成任务,执行相关法规[173] - 收购方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须向主管部门备案[175]
抚顺特钢(600399)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