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601007) -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范围与原则 - 内部董事、高管纳入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范围,独董领固定津贴,其他外董不领职务薪酬[2] - 薪酬管理遵循依法合规等原则[3][4] 管理与决策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标准和政策并提建议[6] 工资总额与年薪制 -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内部董事、高管工资总额纳入预算管理[8] - 内部董事、高管实行年薪制,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8] 薪酬发放 - 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部分按月预发,年度考核后结算[11] 薪酬追回 - 财务造假追溯重述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13] - 违反义务等情况减少、停止支付或追回薪酬[12] 执行与调整 - 追索扣回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多部门配合执行[16] - 薪酬体系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15] 披露与审议 - 由盈转亏或亏损扩大,高管平均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19] - 公司亏损时,高管薪酬审议需说明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2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效力溯至2026年1月1日[17]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