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300307) - 公司章程
慈星股份慈星股份(SZ:300307)2026-03-30 18: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3月9日核准发行6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800,553,776元人民币[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3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800,553,776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股东会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7][28] - 股东会、董事会召集或表决瑕疵,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名[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7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77]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2]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8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9]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8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年度盈利且弥补亏损后有剩余,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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