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鑫(3008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方案决策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5][6]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占比不低于50%[8] -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12] 绩效评价与追回 - 会计年度结束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11] -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需追回超额发放部分[15] 制度生效 - 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