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鑫(30089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离任规则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或独立董事满六年,换届决议通过自动离任[4]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连任,董事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4] 人员离职流程 - 董事辞任、高管辞职需书面报告,生效时间不同[4]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聘高管,任期前解任需补偿[4] 后续安排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60日内补选董事,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 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交接文件[7] 审计与股份限制 - 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报告[7]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减持有限制[9] 责任追究 - 擅自离职致损失应赔偿,公司可审议追责方案追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