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源材料(60319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璞源材料璞源材料(SH:603196)2026-03-30 19:22

上海璞源化学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璞源化学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体系,规范并优化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及《上海璞源化学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董 事是指依据《公司章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本制度所称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 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情况和业绩水平,同时与所在地区、行业同等岗位整体薪酬水平相符;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水平与岗位责任大小、个人能力高低、绩效考核表现相符; (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原则,薪酬水平与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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