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00006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3月)
薪考委组成 - 薪考委成员至少五人,独立董事应超二分之一[6] 人员补选 - 独立董事被解任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 职责权限 - 薪考委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10] -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等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14]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公司董事会批准[11] 激励计划审批 -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12] 会议相关 - 薪考委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20] - 会议通知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21] - 薪考委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6] - 薪考委会议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五年[21] - 薪考委委员或董事会秘书需在会议决议生效两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1] - 薪考委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选项为同意、反对、弃权[34] 回避制度 - 薪考委委员个人或其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23][24]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人数不足法定人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4] 委员权利 - 薪考委委员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情况[26] - 薪考委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26] - 薪考委委员可向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27] - 薪考委委员根据掌握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等作出评估[27]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