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00006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3月)
农产品农产品(SZ:000061)2026-03-30 19:22

委员会人员构成 - 委员会成员至少四人,独立董事应超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任其他职务[4] - 独立董事被解任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6] 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8] - 年度审计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时间安排等[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12] 财务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内部控制问题处理 - 若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2] - 公司应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后果及采取的措施[13] 会议相关规定 - 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董事会等提议时可召开[1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8] - 会议通知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18]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18]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20] - 委员会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保存期十五年[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十五年[23] 实施细则执行 - 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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