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路股份(688190)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在任独立董 事王苑琢、吴新振、王春芳、薛国、解志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苑琢、吴新振、王春芳、薛国、解志勇及 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 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0 日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