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301538) -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志峰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任 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05 日起就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度内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未 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