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3012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6年3月)
金禄电子金禄电子(SZ:301282)2026-03-30 20:54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 依据多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行为规范[4] - 应遵守法规和章程,忠实、勤勉履职[4]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包含公平对待股东等内容[5] -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11] - 应严格区分公务和个人支出[11] - 应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保密工作[11] - 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开户存储[11] - 应按规定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11] - 发现公司相关方违法违规应及时报告[13] - 买卖本公司股票应知悉禁止交易规定[16] 董事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书面说明并披露[22] - 董事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其间董事会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22] - 一名董事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21] - 董事会审议为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等提供财务资助时,需关注其他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提供且条件同等[27] - 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总数[21] 董事责任与权利 - 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8] - 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重大信息,除特定人员外不得发布[17] - 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非重大信息,除特定情况外需董事会书面授权[18] - 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免除[21] - 应依法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2] 董事辞任与报告 - 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3] - 发现公司经营重大问题或董高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未采取措施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40] - 关注媒体报道,不符情况督促公司查明并做好信息披露[39]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执行决议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46] - 公司内外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形,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请信息披露[47] - 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需说明原因[47] 财务负责人职责 - 加强财务流程控制,监控资金等情况,异常变动及时报告[50]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规范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55] 信息披露检查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及董高人员买卖股份披露情况,违法违规及时报告[48] 董事长职责 - 推动制度制订完善,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董事出席[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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