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300920) -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 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阳科技")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 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报告期内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