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自查情况,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张明燕女士、戴建军先生、黄斯颖女士及郭 霞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先 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0 日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