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哈尔斯哈尔斯(SZ:002615)2026-03-31 18:45

股东会基本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10日审议通过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月12日公告[4] - 本次股东会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审议8项议案[5] -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8]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名,代表213,612,9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420%[6]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3名,代表7,121,3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16%[6] - 出席并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133名,代表7,121,3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16%[7] 议案表决情况 - 议案1中小股东同意5,513,045股,占77.4152%[10] - 议案2中小股东同意5,519,445股,占77.5051%[11] - 议案3中小股东同意5,519,545股,占77.5065%[11] - 议案5中小股东同意5,529,195股,占比77.6420%[13] - 议案6中小股东同意5,527,945股,占比77.6245%[14] - 议案7中小股东同意5,534,445股,占比77.7157%[15] - 议案8中小股东同意5,526,845股,占比77.6090%[16] 股东会结果 - 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6] -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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