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30027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 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 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薪酬制度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战略中心和财务中心配合提供相 关业绩数据。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 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阳光电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