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300665)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飞鹿股份飞鹿股份(SZ:300665)2026-03-31 20:50

财务审计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 利润分配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2] 股权激励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2] - 激励名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2]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3]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未超过10年[3]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3]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23] -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予登记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间隔不少于1年[27]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28]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7]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38]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0]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1] 其他 - 公司保证所填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承担填写有误责任,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5]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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