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经核准首次发行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828.5536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9828.5536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未执行,可在30日内要求执行[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他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3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3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3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6]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通知[41][42][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5]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5]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股东会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案[5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72] - 董事会批准权限: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73] - 达到标准之一除董事会审议外,还应股东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指标[7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7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应经上述程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73][7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8]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之日辞任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8]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两年内仍有效[69]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6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2] - 重大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7]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且不少于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同意[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79]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7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20%[104]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04]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80%且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04] - 存在特定情形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50%,需说明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105]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8] - 公司原则上以三年为周期重新审阅股东回报规划[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三十天通知[11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19][120][121]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9][120][12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25]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126] - 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26] -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的,须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的办理变更登记[130]
好上好(001298) - 公司章程(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