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3002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雅本化学雅本化学(SZ:300261)2026-04-01 15:46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方案制定与构成 - 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5]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8] -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9]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9] 绩效考核 - 年度绩效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5] - 绩效考核程序包括制定方案、调整指标和确认结果[16] - 独立董事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17] 薪酬计算与调整 - 离职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17] - 公司盈利转亏损或亏损扩大,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19] -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等[20] 薪酬奖惩 -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设专项特别奖励或惩罚作为薪酬补充调整,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实施[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严重违规等七种情形将被降薪或扣除薪酬[20] - 出现财务造假追溯重述等三种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董事会决定扣减、停付或追回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22] 激励计划 -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并考核[2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及绩效考核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其他激励方案并制订考核办法[24] 其他 - 公司合同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符合公平原则[25] - 公司结合多种因素确定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向关键岗位等倾斜[26] - 本制度适用效力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执行[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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