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300518) -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新迅达新迅达(SZ:300518)2026-04-01 17:26

为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 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对外投资事项均需提交对外投资分析报告等相 关材料,并由投资部组织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根据本细则规 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投资事项,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 批准后方可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发生未达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规定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对外投资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审核、 批准。 投资决策委员会采取委员制,由5名委员组成,成员包括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投资、业务及法律等方面相关人员。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需要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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