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情况 - 公司2001年12月30日设立,2004年7月26日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4,019,772元[7] - 公司每股面额为1元[13] - 2004年7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至80,000,000股[14] - 2005年4月13日每10股转增2股后总股本增至96,000,000股[14] - 2005年11月4日股权分置改革后总股本不变[15] - 2006年4月7日每10股派送红股5股后总股本增至144,000,000股[15] - 2007年4月4日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65,000,000股[15] - 2008年5月28日总股本增至330,000,000股[16] - 2015年6月25日总股本增至429,000,000股[16] - 2021年8月总股本增至452,662,256股[16] - 2023年5月总股本增至456,870,256股[16] - 2025年6月10日总股本减至456,803,310股[17] - 2025年6月19日总股本减至455,425,988股[1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3]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3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公司部分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的5日内发出通知[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4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5]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55] 董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58]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5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8]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 - 部分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3]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77]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78]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7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0]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三年仍有效[70]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决定多项金额和比例范围内的事项[83][84] 其他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6 - 9名[95] -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6] - 副经理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7]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97]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任期与党委相同[100]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0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8]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08] - 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份分配的股票股利不低于1股[112]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非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5%[113]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且现金分红在年度利润分配中占比不低于2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4] - 调整和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0][12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60天通知[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5][12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9]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29]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应申报债权[131]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24] - 收购方独立或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含)以上股份时需向国防科技工业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超出5%以上股份在股东会上无表决权[134]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或持股比例虽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38]
航天电器(002025) -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