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600104) - 上汽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汽集团上汽集团(SH:600104)2026-04-01 18:17

董事及高管辞任 -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5]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5] 补选与解任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董事会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5]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可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生效[8]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2] 其他规定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仍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5][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亦同[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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