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600104) - 上汽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方案制定 - 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4]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4]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50%[6] - 独董津贴、内部董事和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按考核结果结算[7] 薪酬结算与追回 - 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评价依据审计财务数据[7] - 财务追溯重述时追回超额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10] 其他规定 - 薪酬为税前收入,公司代扣个税[7] - 离任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8] - 违法违规减少或追回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10] - 制度由股东会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