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601018)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宁波港宁波港(SH:601018)2026-04-01 18:3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10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秘、董事、高管等,应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监管[4]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对股价可能有较大影响的信息[5] 披露文件与语言 - 公司信息披露主要文件包括募集说明书、上市报告书等[9] - 披露信息应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采用中文文本,中外文歧义时以中文为准[9] 披露时间与方式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6]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经上交所登记后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披露,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10]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可向上交所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暂缓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11] - 公司可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披露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的信息[1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6%以上,应及时披露[3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3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6%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3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3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40] 担保事项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37]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37]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公司预计全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53]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55] 其他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7][95]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27]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进展[29]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46]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在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51]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及时披露更正公告[57] - 公司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盈利预测有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57] - 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计算从公告日或下一交易日重新开始[59][60]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持有达发行总量20%或增减10%时应披露[73]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数额累计达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10%时应披露[73]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应披露[7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涉及权益变动或收购,公司知悉后应及时发布提示性公告[77] - 公司因减少股本导致股东权益变动达披露要求,应自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告[77] - 公司涉及被要约收购,应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二十日内披露相关报告和意见[77] -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刊登公告时应披露激励对象相关情况及占拟授予总量的百分比[81] - 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应每月披露一次破产程序进展情况[8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94] 责任与机构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文件等[10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保密工作,内幕信息泄露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103] - 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收集和编制报告[103] -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103]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联系电话0574-27686151,传真0574-27687001,邮箱ird@nbport.com.cn[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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