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002968)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回复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四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按照贵所下发的《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30005 号)(以 下简称"审核问询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 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或"新大正")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就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现将相关回复说明如下。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中所述的 词语或简称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的释义 具有相同含义。在本核查意见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 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核查意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 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