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603367)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10] 评价范围数据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96.94%,营收占95.38%[11] 缺陷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影响额与净资产比例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2] - 非财务报告内控直接财产损失与营收总额比例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3] 内控缺陷情况 - 报告期公司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