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总结 - 2025年1 - 9月营业收入67,722.47万元,营业利润8,745.32万元,净利润7,829.74万元[15] - 2022 -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622.57万元、9032.79万元和18075.80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1243.72万元[79] - 2022 -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076.90万元、9506.50万元和18595.51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1726.30万元[85] - 2022 - 2025年1 - 9月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59.24%、60.18%、58.68%及52.11%[25] -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4%、8.24%、9.03%和17.48%[26] 资产负债情况 - 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93,992.05万元,负债总额80,642.83万元,股东权益113,349.23万元[11] - 2025年9月30日流动比率1.71,速动比率1.39,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41.57%[14] -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3.09%、35.00%、39.00%和41.57%[86] 运营指标 - 2025年1 - 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1.06次,存货周转率2.86次[14][16] - 2025年1 - 9月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0.39元/股,每股净现金流量 - 1.77元/股[1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8433.39万元、46907.02万元、63863.24万元和64152.82万元[30] - 报告期内公司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解决方案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50%、22.71%、25.40%和18.09%[31] -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至2025年9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0926.02万元、3206.76万元、8061.12万元和23245.86万元,占同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53%、2.82%、6.76%和19.03%[3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公司以18300.00万元现金收购龙立化学61%股权产生商誉17858.21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商誉占总资产比例为9.21%[29]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募投项目包括选冶药剂再扩建项目(一期)、年产100000吨/年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40] - 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5000吨铜萃取剂和100000吨高效浮选药剂的生产能力[41] - 年产100000吨/年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建成后将达到100000吨/年高效浮选药剂产能[74] 可转债发行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数量不超过5,65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5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55][56] - 募集资金拟用于选冶药剂再扩建项目(一期)、年产100000吨/年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拟投资额分别为16,000.00万元、32,500.00万元、8,000.00万元[58] - 可转债存续期为6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46] - 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转换价值可能降低[47] - 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行使该条款可能促使投资者提前转股[48] - 可转债在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等诸多因素影响,价格可能异常波动[49] -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设立担保,可能增加兑付风险[50] -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51] 其他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9日,股票代码688480,上市于上海证券交易所[6] -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矿冶环保及新材料两大领域[7][8] - 公司面临技术升级迭代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16][18] - 公司金属萃取剂等产品对生产工艺和技术研发要求高[17] - 公司拥有专业研发团队,通过持股及激励计划稳定研发人员[1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伟荣、高亮云和高时会合计持有公司34.14%股权[35] - 赛恩斯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53] - 本次公开发行证券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54] -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为王耀和袁联海,协办人为何嘉勇[61][63] - 2025年10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相关事项[69] - 2025年12月4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相关事项[69]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自营业务账户持有发行人256股A股股票,直接持股比例为0.0003%;持有发行人重要关联方紫金矿业12,897,320股A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0.1024%;资产管理业务管理的账户持有紫金矿业1,143,300股A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0.0091%[65][66]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不存在《证券法》第十四条不得公开发行新股的情形[77]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78]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不存在《证券法》第十七条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82] - 2022 - 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31.75万元、6731.81万元、6667.41万元和3694.01万元[8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113349.2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500.00万元[86]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86] -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报告均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90] - 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88] -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93] - 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会认可的情形[94] - 发行人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不存在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97]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1月25日,本次证券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为2025年10月28日,间隔不少于六个月[106] - 本次发行融资投向选冶药剂再扩建项目(一期)、年产100000吨/年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围绕主营业务展开[107]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具有期限、面值、利率、评级等要素,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109]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110]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111] - 公司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112] - 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114] - 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115] - 募集说明书约定了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116] - 募集说明书约定了赎回条款、回售条款[118] -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121] - 保荐机构督导发行人完善防止控股股东等违规占用资源、董事高管损害利益、保障关联交易公允合规等制度[121] -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投资项目实施等承诺事项[121] -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121] - 保荐机构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相关文件[121] - 保荐机构列席发行人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有权发表独立专业意见[121] - 保荐机构有权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实地专项核查[121] - 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需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122] -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及时有效沟通,督导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122] - 兴业证券认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可转债符合规定,同意保荐其证券上市[123]
赛恩斯(68848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