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30084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胜蓝股份胜蓝股份(SZ:300843)2026-04-02 18:17

财务资助审批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5] - 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为他人取得股份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8] 信息披露 - 披露财务资助需公告事项概述及被资助对象情况[10][11] - 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措施[12][13] 资助限制 - 不得为《上市规则》规定关联人提供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条件[3] - 逾期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8][14]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手续办理、跟踪监督等[16][18][19] - 内部审计部门审核风险评估报告、检查合规性[16][17]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17]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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