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圈(02517) - 董事会审核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锅圈锅圈(HK:02517)2026-04-02 18:49

委员会构成 - 审核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且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5] - 设主席一名,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可重选连任[5] 委员会职责 -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3] - 审计前与审计机构讨论审计性质、范畴、方法及申报责任[7] - 制定并执行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政策[7] - 审核及监察公司财务报表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两次会[8] - 检查公司财务政策、财务监控等系统有效性并提完善建议[8] - 检讨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政策及程序是否足够有效[8] 汇报与审计安排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管理层汇报生产经营和投融资情况,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12] - 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进场审计不晚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13] 会议安排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18] - 1/2以上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可开临时会议,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8] - 全体委员过半数书面同意可豁免例会和临时会议通知期[18]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可现场或通讯会议[23] - 书面议案送达全体委员,签字同意委员符合规定人数,议案即成为决议[2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25] - 主席须出席公司年度股东会,不能出席须安排另一委员出席[29]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不迟于决议生效日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6] - 成员若与会议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审议及表决[26]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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