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奇德新材奇德新材(SZ:300995)2026-04-02 18:56

资金管理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公司间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不得多种方式向控股股东等提供资金[4] 关联交易规则 - 与控股股东等关联交易须依规决策实施[5] - 不得向控股股东等提供任何形式担保[5]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9] - 财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9]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9] 侵占处理措施 - 控股股东等侵占资产,董事会应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可冻结股份[10] - 控股股东等产生资金占用,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董事会批准,可冻结股份[11] 资金清偿方式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15] - 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需履行内部审批并遵守规定[1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与解释[1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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