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与审议 -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2] - 《公司章程》等5项制度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4] 法定代表人规定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更换,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不得查阅依法需披露但未披露信息对应的会计凭证及定期报告对应的会计账簿和凭证[6] - 控股股东等指示董事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与董事承担连带责任[6] - 控股股东等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需及时披露情况、影响及防范举措,不得产生重大不利影响[7] 重大事项决议 - 公司分拆子公司独立上市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且经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 投票权与选举制度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应无偿进行,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8] 董事会人员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11]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1] 董事会秘书规定 - 董事会秘书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等工作3年以上[12]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情形为最近36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3]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情形为最近36个月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多项工作[13][14]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工作[16] - 董事会秘书连续不能履行职责达1个月以上应停止履职并辞任[16]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3个月,董事长应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17] - 董事会秘书履职受不当妨碍或阻挠,应先向董事长报告,仍未解决则向交易所报告[1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会秘书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建议[16] - 董事会秘书兼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避免利益冲突,明确区分职责[16]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7] - 董事会秘书发现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17] - 董事会秘书履职建议未被采纳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17] - 公司应建立董事会秘书履职定期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17]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并辞职,未辞职董事会应解除其职务[1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评估,不符资格及时提解聘建议[18] - 章程关于董事忠实和勤勉义务规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18] - 公司应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权责、违规责任等内容[18] 章程备案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事宜[19] - 章程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19]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4月3日[21] - 公告主体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1]
宁波富达(600724) - 宁波富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