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0001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已经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经营效益,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适用董事高管)。 第三条 遵循原则 (一)公平原则。按照承担责任大小、胜任能力高低,兼顾地域等差异,合 理确定适用董事高管的薪酬水平。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 送。 (二)竞争原则。根据国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相关政策,通过建立健全 行之有效的薪酬与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薪酬在人力资源配置和人才激励方面的导 向作用,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激励原则。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 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