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目标与职责 - 公司财务管理目标包括利用资源等多方面并实现价值增值[2] - 总部财务部负责资金运营等多项工作[6] 融资与担保管理 - 下属企业融资活动须报备,按用途使用资金且纳入预算管理[9][10] - 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提供担保,应合理确认规模和完善防范措施[10] 资金核算与管理 - 各单位资金须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建立审批机制并减少现金使用[12] - 公司对下属企业确认日预留资金限额,未经批准不得拆借[12][13] 银行账户管理 -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按原则开立账户[15] - 各单位应树立银行账户盘点意识,加强支票和网银管理[15][16] - 各单位应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实行印鉴使用登记和两人分别保管[16] 财务制度建设 - 下属企业应制订财务管理制并报公司备案[4] 公积金提取 - 公司及子公司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0] 资产与采购管理 - 债权性资产由责任机构清收并承担风险,财务部门监督管理[18] - 各单位物资采购由归口部门统一管理,存货定期盘点[19] - 各单位股权投资按规定执行,立项按《投资管理制度》进行[20] - 各单位固定资产采购实行年度预算管理,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1] - 各单位应建立在建工程台账,按进度付款并结转[22] - 各单位无形资产归口管理,财务部门核算摊销[23] - 各单位应定期对资产清查减值测试,部分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25] 债务风险防控 - 各单位应建立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合理控制债务规模[27] 全面预算管理 - 全面预算包括多种预算,各单位应合理编制并跟踪监督[34] 会计档案管理 - 会计档案应存放在专门档案室,按规定保管和销毁[42] - 各单位应按原则指定专人管理会计档案并办理移交手续[42] 财务人员交接 - 财务人员调动或离职须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不得离职[44] - 被撤销、合并单位财务人员需编制移交清册办理交接[44] 其他规定 - 公司会计政策等变更须经董事会通过[46] -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6]
常山北明(000158) - 财务管理制度